《般若波羅蜜多心要經》

般若波羅蜜多心要經,

咒曰:    ‘揭諦。揭諦。波羅揭諦。波羅僧揭諦。菩提野梭哈’。

第一個‘揭諦’系指我執;第二個‘揭諦’指法執,即我、法兩執;第三個‘揭諦’系俱生我執;第四個‘揭諦’系俱生法執而言。義謂破除我、法二執,及俱生我、法執,自度度他,度登彼岸,眾生度盡,圓滿菩提。修行到此,才算達到最終目的。

成佛之道理,一本《心要經》,實已盡述;惜大眾不能明白矣。
而此《心要經》之真義,失傳千年以上,除了本派祖師之外,全世界均無人懂得。

聽我偈雲:
修法不修心   學法不學佛   舍本而逐末   菩提心難發
以有所得心   向外馳求法   錯亂而修習   若不回頭覺
猶如沙蒸飯   縱經恒沙劫   終不能成佛   普願同修勉

本師釋迦牟尼佛有偈曰:
法法本無法   無法法亦法
今付無法時   法法何曾法

佛說一切法   為度一切心
我無一切心   何需一切法

佛曆二九九九年歲次壬子拾月初十日
香港 北角 名園西街四十九號二樓 諾那精舍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西康諾那呼圖克圖法嗣大持明金剛上師阿阇黎耶
蓮花金剛藏班智達吳公潤江聖者講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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